黑龙江省穆棱市2014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穆棱市2014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工程已由黑族办发【2014】5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穆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黑龙江省穆棱市2014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工程
2.2建设地点:福禄朝鲜族满族乡东新村、下城子镇中心村、福禄朝鲜族满族乡新明村
2.3建设规模:福禄朝鲜族满族乡东新村:土地平整2000亩、农田路1.5km,智能化育苗基地1000㎡、线路改造5km,下城子镇中新村:食用菌房1000㎡、变压器2台及输电线路10km,福禄朝鲜族满族乡新明村:建冷水养鱼池3600㎡变压器1台及输电线路1km。
2.4总投资额:约490万元
2.5计划工期:2015年6月11日至2015 年10月30日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项目的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供穆棱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5月18日至 2015年5月22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牡丹江市西三条路南湖公园北侧老年活动中心六楼)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岗位证书(注册建造师、工长、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其中注册建造师和安全员同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持行贿受贿查询结果告知函到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牡丹江市西三条路南湖公园北侧老年活动中心六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报名的投标企业,请于 2015年5月18日至2015年5月22日,每日上午 9 时至下午 16 时,在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牡丹江市西三条路南湖公园北侧老年活动中心六楼)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牡丹江市老年活动中心四楼开标室(牡丹江市西三条路南湖公园北侧)。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其他要求
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拟派项目经理投标。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穆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地 址:八面通镇
联 系 人:崔龙范
电 话:1335953960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牡丹江市西三条路老年活动中心六楼
联 系 人:陶玉婷
电 话:0453-6177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