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检察院新建附属技侦用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吕梁市人民检察院新建附属技侦用房建设项目已由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吕发改审发[2013]9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西省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全部由市财政解决,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址:吕梁市人民检察院院内东侧。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300平方米,框架结构。
项目总投资:约690万元
工 期: 施工总工期为120日历天。
资金来源:全部由市财政解决.
2.2招标范围:
吕梁市人民检察院新建附属技侦用房建设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5月28日至2015 年06月03日(周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2 时至 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lcftxw.gov.cn)报名,并持网上报名回执及下列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复印件一式四份加盖单位公章)送至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未在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的企业先注册,并在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IC卡。
a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是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b法人身份证;
c被授权人身份证;
d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年检通过且在有效期内)
e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年检通过且在有效期内)
f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通过且在有效期内)
g建筑工程规费证书;(年检通过且在有效期内)
h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i组织机构代码证;
j基本开户许可证;
k 投标报名回执。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不予受理)请于2015年05月28日至2015 年06月03日(周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2 时至 6时,在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3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06月19日09时30分,地点为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吕梁市离石区龙凤南大街龙凤嘉园3号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建 设 单 位 : 山西省吕梁市人民检察院
单 位 地 址 :吕梁市离石区龙凤南大街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吉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长治路306号火炬创业大厦B座15层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86364683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