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芦溪县万龙山乡防洪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芦溪县万龙山乡防洪工程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招标人为萍乡武功山风景名胜区万龙山乡防洪工程建设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西新明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见《招标项目主要情况表》。
2.2 招标规模:见《招标项目主要情况表》。
2.3 计划工期:见《招标项目主要情况表》。
2.4 招标范围:见《招标项目主要情况表》。
2.5 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共 1 个标段,见《招标项目主要情况表》。监理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 资质。外省进赣监理单位必须在江西省水利厅办理登记手续。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自行在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xzbtb.gov.cn/)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按招标文件要求把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
4.2 施工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标段 ,监理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标段,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招标文件费用。未按本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者,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5 月 7 日9时00分,地点为 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本次施工招标专门规定
6.1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赣水建管字[2012]341号)规定,外省施工企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否则不能通过现场查验,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6.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本人身份证、委托书或法人证及建造师证),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萍乡武功山风景名胜区万龙山乡防洪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 址:芦溪县万龙山乡
联系人及电话:曾先生 13879911687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新明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章贡区赞贤路
联系人及电话:戚培春 李传锐 15970099119 0797-84009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