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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远安县2015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5年06月10日点击:


2015-06-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远安县2015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已由湖北省水利厅、湖北省财政厅以鄂水利复【20155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远安县水利水电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015年计划建设旧县镇的安鹿村、红岩村、鹿苑村、龙泉村、柏家村、杜家村、石桥坪村,和花林寺镇的横岩坪村、宝华村共9个村。该片区为远安县的水稻产区,项目区涉及农民484211426人,耕地面积38400亩,2013年人均纯收入9195元。该区拟建设规模2.0万亩,其中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775万亩为渠道防渗,其余0.225万亩为低压管灌。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各标段名称、合同编号及建设内容如下:

第1标段(合同编号:HBYA/NTSL2015-C1),主要内容为石桥村、杜家村、龙泉村、柏家村渠系工程、排水工程、堰塘整治、泵站工程、拦水堰(垱)工程、低压管灌工程工程、雨水集蓄工程、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等;

第2标段(合同编号:HBYA/ NTSL2015-C2),主要内容为鹿苑村、安鹿村、红岩村、横岩坪村、宝华村渠系工程、堰塘整治、泵站工程、拦水堰(垱)工程、低压管灌工程工程、雨水集蓄工程、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等;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 投标人须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4) 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五大员须具有相应资格;(须提供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的相关证书原件)

(5)投标人须取得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外省投标企业须出具《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提供证书和登记表原件)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无效标处理。

3.2 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应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否则交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处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3.5本招标项目其他要求:

(1)本招标项目施工中,发包人将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中标人安排在本项目的关键岗位的人员实行“压证上岗”。

(2)潜在投标人只能参与本项目一个标段的投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0日至2015年7月15日北京时间上午 9 时 00 分止,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后,方可登录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专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4.2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2015年6月 23 日至2015年7月 15 日北京时间上午 9 时 00 分前通过 CA 认证锁登录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招标文件下载栏目下载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本项目各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多标段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 15 日9时00分,递交地点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707开标大厅(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请投标人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6月10日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远安县水利水电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 湖北省远安县

邮 编: 444200     

联 系 人:刘子威    

电  话:0717-3813538  

招 标 代 理 机构: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286号

邮      编:430070

联   系   人:姚从超

电 话:027-65390770

传 真:027-65390778

电  子  邮  件:huaaozxzx@sohu.com

账 户  名 称: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

开 户 行:建行武汉市省直支行

账 户 号:42001868608050007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