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苏宁电器物流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苏宁电器物流中心项目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1]445号文件及长发改审批字[2012]15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苏宁电器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筑规模:总建筑面积约53526.54平方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朝阳经济开发区红梅大街与白桦路交汇。
2.3 监理服务期:2013年5月13日至2015年2月13日,共计641日历天(包含免费服务期92日历天)。
2.4 监理内容:土建、水暖、电气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2.5 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6 质量控制目标:工程质量控制目标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有监理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3 相关专业配备齐全,其中土建4人、水暖1人、电气1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省监理企业需到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4月12日至2013 年4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总监注册证书、外省监理企业备案证明、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监理窗口或网上报名,并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招标代理公司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2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3 年5月3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伍万元的投标保证 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苏宁电器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727号
联系人:吉 鹏
电 话:0431-8857777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 徐雪娇、张媛
电 话:0431-87644668、87990285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建管处
2013年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