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10台平板卡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主要规格参数、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1)招标范围: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10台(其中5台60吨平板卡由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新港港务分公司采 购,4台60吨平板卡由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港务分公司采购,1台45吨平板卡由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港务分公司采购)平板卡采购项目,包括10台平 板卡的设计、制造、装配、运输、调试、性能考核、验车(包括6人次到生产厂家验车的交通和食宿费用)、验收、售后服务和培训(交钥匙式)。
2)主要规格参数:详见《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3)交货时间:签定合同之日起45天内,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设备的供货时间和交货计划。
4)交货地点:
5台60吨平板卡交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新港港务分公司码头;
4台60吨平板卡交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港务分公司码头;
1台45吨平板卡交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港务分公司码头。
2. 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必须是所投平板卡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
(2)非投标货物制造商投标时,必须取得投标货物制造商的有效授权;同一厂家生产的设备,只允许一个取得投标货物制造商的有效授权 的申请人参加投标。同一厂家生产的设备,如有厂家和代理商参加投标,只选择生产厂家为合格投标人。同一厂家生产的设备,如有多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则仅接受 有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为合格投标人。
(3) 投标人2012年至今应具有生产和销售平板卡的业绩。
(4) 投标人没有因投标违规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仍处在处罚期内。
(5) 投标人没有因故被责令停止营业,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
(6)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如需邮购,须加付EMS费 100 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单位。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7月15日起至2015年7月21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903室(购买招标文件时,购买人需携带个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备查)。
6.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8月5日9:30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当天直接送达开标地点。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人要带个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书及相关证明备查)。
8.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903室。
9. 本项目依法设立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178 万元。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10.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1.投标人接受承兑汇票的额度低于投标总价50%,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招 标 人: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沿江东路406号(大沙头)港口中心
联 系 人:万 工
电 话:020-83050999
传 真:020-83051004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联络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9楼903-905号
联 系 人:林工、潘工
电 话:020-83180883
传 真:020-8318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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