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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永宁县闽宁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变更公告

时间:2015年07月15日点击:


2015-07-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宁县闽宁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己由永宁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永发改和工信发【2014】24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现做如下变更

一标段:闽宁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现变更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闽宁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闽都风格住宅楼施工

第二标段:闽宁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闽南风格住宅和商业楼施工

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第一、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15日至2015年7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登陆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nxzb.com.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报名。报名时需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清有效的联系电话)、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注册登记证、区外企业进宁备案登记证等资质文件扫描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网络报名通过后,请于2015年7月15日至2015年7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nxzb.com.c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地点为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四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宁夏和利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永宁县闽宁镇   地址:银川市绿地集团企业公园D区32号楼二楼

邮编:    邮编: 750001  

联系人: 胡建伟     联系人: 宋少华  

电话:15209579052     电话: 0951-6916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