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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长春市二道区移动垃圾转运站新建与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15年07月22日点击:


2015-07-22

 

一.招标条件

长春市二道区移动垃圾转运站新建与改造工程已经由长春市二道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以长二容环[2015]1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移动垃圾转运站新建与改造工程;

2.2 招标范围:二道区移动垃圾转运站新建与改造,其中新建垃圾转运站4个,改造垃圾转运站2个;

2.3项目规模:建筑面积约360平方米;

2.4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二道区;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9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11月10日,总工期:61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本次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吉建招【2015】4号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

3.2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经理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无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 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职称证或岗位证。项目经理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3.3拒绝已被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6外省企业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按吉建管[2014]6号文件办理备案。

3.7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7 月 22 日至 2015 年 7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至_11:00 时,下午_13:00 时至 16:00_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长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报名(1号窗口),报名成功后到吉林省恒一项 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30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长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保证金应按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提交;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项目发包价

本项目发包价为共135.3935万元,投标人应完全响应此发包价及主要内容。

七.评标办法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

联 系 人:裴荣琦

联系电话:1814305437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招标部

邮政编码:130062

联 系 人:邓淳丰

联系电话:0431-85670001-8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