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兴宁区九曲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和三塘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兴宁区九曲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和三塘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完善,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南宁市兴宁区卫生局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拟对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兴宁区九曲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和三塘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GS(ZD)2013009G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招标内容:新建3000平方米业务用房,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
建设地点:南宁市兴宁区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资信良好、实力较强的施工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拟投入建造师要求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必须为本企业注册人员,无在建工程项目。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4月15日至4月1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00(北京时间,正常工作日)由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本人亲自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购买: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拟投入建造师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身份证和上岗证、建造师及五大员2012年1-12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外来桂施工企业须提供《区外来桂企业登记备案证》、外地来邕施工企业须提供《外地来邕企业资质登记备案表》,以及由兴宁区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原件备查后退回)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一份(授权委托书、介绍信为原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213室(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四、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50元,(不含图纸等技术资料),不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2013年5月6日上午9:00。
地点: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71-2821089(办/传)
七、公告发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南宁市政府采购网。
招标人:南宁市兴宁区卫生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