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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湖北华电随县殷店100MWp EPC总承包建设项目设备安装招标公告

时间:2015年09月25日点击:


2015-09-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华电随县殷店100MWp  EPC总承包建设项目(项目名称),项目EPC方为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湖北华电随县殷店

工程规模:华电随县殷店光伏发电项目容量为100MWp,一期建设30MWp。一期需建设110kV升压站一座,升压站预留后续工程设备安装位置,后续工程室内土建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招标范围:

本标段分包范围包括除光伏支架、组件外光伏场区及升压站所有设备安装工程,具体范围如下:

2.1 光伏场区设备安装工程

(1)除光伏支架、组件外,光伏发电及相关系统材料设备的到场卸货、二次搬运、安装、接线、电缆敷设等全部电气施工、调试、试运行及验收;

(2)辅助系统的材料采购、安装及管理。

(3)进行光伏场区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预验收;

(4)工程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2.2 升压站设备安装工程

(1)110kV升压站内的所有电气设备及辅助系统的安装、试验、调试;

(2)配合整个光伏电站的整体调试及竣工验收工作。

2.3 其他要求

(1)本标段范围包括本标段内所有设备、材料(包括业主、发包人采购的)卸车、验收、代保管及二次搬运。

计划工期: 2015.10.17-2015.12.1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投标施工企业(以下称“投标单位” )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3投标单位拟派的建造师(项目经理)必须为机电安装专业二级及上注册建造师,有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专业技术和类似项目的管理经验。

3.4投标单位拟派的相关工程人员中必须含有“五大员证”的人员配备。投标单位须承诺拟派的项目经理、相关工程人员均为本项目专职配备,如有更换,需书面报请总包项目部批准。

2.1.5投标单位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3 财务要求:2014年、2013年、2012年未发生亏损;提供2014年、2013年、201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定的财务报告;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2015年 9 月25日至2015年 9 月 29 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6 时 30 分,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 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10月15 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武汉纽宾凯金银湖国际酒店二楼纽宾凯厅(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金银湖路18号)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东西湖区金银湖街新桥四路1号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文治街16号利德大楼8层

联系人:王工

联系人:仝兆君

电话: 027-61169759

电话:027-88053512

传真:027-88314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