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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舒兰市市府大街北段道路及排水工程(人民大路至舒北一路)招标公告

时间:2015年09月25日点击:


2015-09-2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舒兰市市府大街北段道路及排水工程(人民大路至舒北一路)已由舒兰市发展和改革局舒发改字【2013】8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舒兰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的内容及标段划分:共分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工程内容:全长1631.948米,沿线穿过居民区及水田地。为新建沥青道路工程。行车道面积48021.78平方米,人行道面积5514.81平方米,雨水管线Φ800管长1164米,Φ600管长425米、Φ400管长1598米。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施工及监理招标。

2.2工程建设地点为起点为人民大路,终点为舒北一路。

2.3资金来源:财政及自筹资金,资金己落实。

2.4计划开竣工日期:2015年10月29日至2016年10月30日。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年具有过类似工程规模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监理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施工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3.4监理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总监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5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8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投标人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到检察机关办理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从吉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5年9月25日至2015年9月30日(9月27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

4.2上述同一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法人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提供原价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施工1500元,监理10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2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人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9日9时00分,提交到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8楼804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施工9.5万元,监理0.8万元。

5.3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8楼804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舒兰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邮 编:132600

联系人:王宏梅  

电话:13654457864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吉林高新区创业园A座604室

邮政编码:132013  

联系人:张晶

电话/传真:0432-64677990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吉林临江门支行

账号:162007162330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舒兰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