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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绥化分公司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15年09月30日点击:


2015-09-3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绥化分公司维修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绥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绥化分公司及各支公司办公处所。

2.2 建设规模:绥化分公司办公楼外墙改造、更换办公楼铝塑铝窗套、更换办公室所有房门、经理室按规定改造、办公室走廊改造,总面积3887.24平方米;北林支公司营业用房窗套老化,楼内保温性能差,更换塑钢窗套、门前台阶维修,总面积4089平方米;肇东支公司营业用房暖气维修及管道改造、窗套老化,楼内保温性能差,更换塑钢窗套、室内墙面粉刷,总面积2543平方米;安达支公司营业用房楼顶房盖做防水改造、室外增设电子屏及亮化、外墙墙面装修改造,总面积1500平方米;绥棱支公司营业用房外墙面做保温改造、室内墙面粉刷、锅炉房改造成车库、前后大门安装仿铜门及氟碳门、暖气及窗户零星维修,总面积1000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施工总包。

2.5 标段划分:划分为5个标段。

第一标段(招标编号:HTC-152340-1):绥化分公司办公楼外墙改造、更换办公楼铝塑铝窗套、更换办公室所有房门、经理室按规定改造、办公室走廊改造;

第二标段(招标编号:HTC-152340-2):北林支公司营业用房窗套老化,楼内保温性能差,更换塑钢窗套、门前台阶维修;

第三标段(招标编号:HTC-152340-3):肇东支公司营业用房暖气维修及管道改造、窗套老化,楼内保温性能差,更换塑钢窗套、室内墙面粉刷;

第四标段(招标编号:HTC-152340-4):安达支公司营业用房楼顶房盖做防水改造、室外增设电子屏及亮化、外墙墙面装修改造;

第五标段(招标编号:HTC-152340-5):绥棱支公司营业用房外墙面做保温改造、室内墙面粉刷、锅炉房改造成车库、前后大门安装仿铜门及氟碳门、暖气及窗户零星维修。

2.6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管理组织机构成员除项目经理外还需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工长或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检员1人、造价员1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5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5个标段,各标段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人员不允许重复。

3.4 本次招标要 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 (以现场投标报名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为准)。

3.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30日至2015年10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黑龙江省招标公司306室)现场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不在上述规定时间、资料不全及复印件不加盖公章等情况,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黑龙江省招标公司2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其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绥化分公司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南二西路57号

联 系 人:刘婉丽

联系电话:0455-8236161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招标公司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 系 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0451-82364710 82364715

电子邮件:hljzb306@126.com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开户账号:45190239011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