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保山市龙陵县腊勐乡大龙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2015年保山市龙陵县腊勐乡大龙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保山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保农综办〔2015〕63号)文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龙陵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高标准农田0.3万亩。
2.2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2015年保山市龙陵县腊勐乡大龙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合同编号:2015- LLNF- LMGBZ-01
建设内容:C25混凝土浇筑1#田间道路5km。
第二标段:2015年保山市龙陵县腊勐乡大龙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合同编号:2015- LLNF- LMGBZ-02
建设内容:三面光衬砌白花树沟1.0km,建设10m3蓄水池12个、20m3蓄水池4个,架设管道(DN50、DN150热镀锌钢管)9.7k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 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无不良记录,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含叁级)以上资质,每个施工企业限报一个标段。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格,原参加2015年龙陵县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建设的项目经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云南省外的申请人还需具备《入滇备案证》。
3.2联合体投标人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方式审查。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5年10月30日至11月0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南路64号民航宾馆二楼)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2 申请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还需递交下述资料的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⑴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⑶营业执照、⑷资质证书、⑸安全生产许可证、⑹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⑺项目经理(建造师)身份证。
注:申请人应到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建造师)行贿犯罪记录,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同时提交查询结果。
6. 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只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www.chinabidding.com.cn)、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云南润宇网(网址:www.ynryw.com)、保山日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陵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 杨正应
联系电话:0875-6121325 13987580390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丽娟
联系电话:18008753336
传 真:0875~2199597
电子邮箱:ry2199597@163.com
监督投诉:0871~65620677、65630677~606(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