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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黄墩镇驻地道路路面摊铺沥青混凝土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15年10月26日点击:


2015-10-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黄墩镇驻地道路路面摊铺沥青混凝土工程,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日照市岚山区黄墩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黄墩镇驻地道路路面摊铺沥青混凝土工程,镇驻地岚山路长1100米、宽12米,振兴路长480米、宽11米,甲子山路长650米、宽14米,浔河一路长550米、宽10米,浮蓬路长224米、宽8.5米,镇政府东侧道路长265米、宽6.5米,部分路基整改、整平,路面画热熔线及部分振荡线,更换部分已损坏的路沿石。

2.2建设地点:黄墩镇驻地

2.3招标范围:镇驻地岚山路,振兴路,甲子山路,浔河一路,浮蓬路,镇政府东侧道路的5cm厚沥青混凝土路面,部分路基整改、整平,清理垃圾,路面画热熔线及部分振荡线,更换部分已损坏的路沿石。

2.4投资额:约26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市外投标单位还须提供《进日照建筑业企业信用登记证》和投标企业注册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市场行为和安全生产证明资料。

3.3、投标人具有沥青混凝土拌合站保障的硬件条件(若自有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非自有须提供唯一授权,若同一沥青拌合站就本工程授权两家及以上单位使用,则该拌合站所授权单位报名均无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2015年10月25日至2015年10月29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到日照市岚山区中央路紫云阁小区11号楼101室报名。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15年11月04日09:00-09:30 ,招标代理机构在日照市岚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岚山住建局一楼交易中心)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2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04日09时30分。

5.3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代理机构于2015年11月04日09时30分在日照市岚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岚山住建局一楼交易中心)举行开标仪式。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日照市岚山区黄墩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李宗成

联系电话:13561938081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中方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侯永超、谭淑瑜

联系电话:1396331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