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机关园区设施设备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的委托,对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机关园区设施设备修缮工程进行招标代理,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工程概述:设施设备修缮工程。
2.1.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1.3项目地点:榆树烟叶生产管理部。
2.1.4计划工期:以甲方施工合同要求为主。
2.1.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2招标范围:老办公楼5层修缮、机关园区泵房自来水管道及室外管道修缮、原分拣车间室内消防水源管道修缮、园换热站设备拆除及值班室修缮、原分拣车间高架库改造、机关园区办公楼防水修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近三年(2012年、2013年、2014年)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埠投标人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吉建管【2014】6号文件,在中标后办理相关手续。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需要携带的有关资料并加盖公章
4.1.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4.1.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4.1.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4.1.4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1套);
4.1.5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套);
4.1.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4.1.7银行资信证明,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4.2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10日-2015年11月16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00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机关B座4楼438室(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1188号)。
5.2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机关B座4楼438室(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1188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网站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1188号
联系人:綦先生
电话:0431—84694729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大厦B座14楼
联系人:姜经理
电话:13578671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