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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四平市城市交通诱导信息发布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15年11月25日点击:


2015-11-2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平市城市交通诱导信息发布系统工程已由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四政办发 [2014]7号文件批准建设,任务编号BM2015-116,项目业主为四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四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内容:城市交通诱导信息发布系统;

    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招标控制价:3,243,742.00元;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四平市辖区;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12月19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1月7日,工期20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达到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除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含)以上及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及通信系统工程分项及监控系统工程分项等相应承包范围资质,并同时执行吉建招【2015】4号、6号文件,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并有近三年类似项目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市政或机电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安全考核B证。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5日至2015年12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_11:30时,下午1时至4:30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以上证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5日9时00分,地点为四平市政府政务大厅开标室(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街2177号四平市政府政务大厅A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四平市铁东区开发区大路555号   邮编:136001

联系人: 孙佰宏

电话:  13843411165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开区东南湖大路555号中海紫御华府22栋2单元五楼  邮编:130041

联系人:杨秋颖、赵晨辉

电话: 15714304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