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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讷河市讷谟尔河干流治理工程监理及检测招标公告

时间:2015年12月01日点击:


2015-12-01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讷河市讷谟尔河干流治理工程监理及检测已由讷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讷发改审批【201540号文件给予批复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投资。招标人为讷河市江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已向黑龙江省水利厅递交招标报告,招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齐齐哈尔市水务局,招标编码:SLSGG2015-912,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讷河市

2.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123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1030号;

2.3此次招标内容:讷谟尔河干流治理工程讷河市治理河道总长22.3km,规划堤线总长44.11km(河道左岸堤防长度18.77km,右岸堤防长度21.50km,回水堤3.84km),其中加高培厚干流堤防1.62km,新建干流堤防28.65km,加高培厚回水堤防2.75km,新建回水堤防1.09km;新建护坡6段长22.92km;新建护岸7段长5.29km;堤基处理盖重24.40km、压渗1.04km,填塘0.61km;新建穿堤建筑物12座,其中排水闸7座、排水闸(站)1座、进水闸4座。本次招标文件为该项目的工程监理及检测服务(不包括护岸工程、铁路桥下游北堤0+000-5+343段)。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讷河市讷谟尔河干流治理工程监理(不包括护岸工程、铁路桥下游北堤0+000-5+343段);

第二标段:讷河市讷谟尔河干流治理工程检测(不包括护岸工程、铁路桥下游北堤0+000-5+343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第二标段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检测甲级资质(满足水利部颁发的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检测甲级以上资质,同时具有金属结构专业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122日至2015126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98-2)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 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材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提供近三年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应 到人民检察院查询本单位、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以上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3请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持法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及4.2款要求的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黑龙江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98-2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标段,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3日9:30时,地点为黑龙江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98-2号)。

5.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2015127日上午900分至1100分为集中答疑时间(潜在投标人在集中答疑时间之外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回复),逾期不予受理。由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在黑龙江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将澄清申请函交予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于当日下午1400分至1600在黑龙江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放答复函,由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领取并签字确认。

7 发布公告、公示的媒介

本次招标的招标公告及中标公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黑龙江水利网(http://shuiliting.sale3g.com/)发布。中标公示中将载明中标企业及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在投标文件中体现的业绩。

8、联系方式

讷河市江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刘洪友

联系电话:13514668608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王先生

联系电话:0451-87001301

9、招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

齐齐哈尔市水务局

联系电话:0452-2715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