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鱼洞乡银厂村刘家河山洪沟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镇雄县鱼洞乡银厂村刘家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已由云南省水利厅以云财农 [2015]9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镇雄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
2.1项目概况:治理段河道全长2.98km,防洪堤、河道建筑物、河道疏浚2.98km。总投资1178.53万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示全部范围。
建设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有良好资信;近三年内承担过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必须附相应合同证明材料);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资质 要求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原件)。外省企业需有入滇备案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至后5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即确保投标保证金于2015年12月25日17:00前已转入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保证金的确认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到交易中心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回执,否则其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十柒万伍仟元整,投标人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须注明所参加项目的招标公告编号和标段(例如:项目招标公告编号为“GG-2015-580”则在“摘要、用途栏和备注栏”填写2015580,项目如分标段填写2015580 )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审查方法采用合格制。
5.1请投标人于2015年12月14日至2015年12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昭通市昭阳区团结路东延线祥顺嘉园)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项目所在地工商部门出具的《信用查询函》(原件)。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套1200.00元,售后不退。
5.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还需递交下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需为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项目负责人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安全考核证)需为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需为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件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入滇备案证及云南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备案证(省外企业提供)。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7日8:30至09:00时止;地点: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昭通市昭阳区团结路东延线祥顺嘉园)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工程建设信息网(www.ynzb.com.cn)、昭通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信息网(http://ztszwj.zt.gov.cn/)、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www.ynggzyxx.com)、昭通市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公开站点(日http://xxgk.yn.gov.cn/ztmode/default.aspx)上发布。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4日
招标人: 镇雄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镇雄县中山路
联系人: 范工
电 话: 13887040556
代理机构: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白龙路433号40幢204室(总部)、昭通市昭阳区国税小区7幢3单元6-1室擎天大酒店正对面(昭通办事处)
联系 人:李工、王工
电 话:18634595253、13095200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