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工业大道王寨村垃圾中转站、公厕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汝州市工业大道王寨村垃圾中转站、公厕建设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汝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汝州市工业大道王寨村垃圾中转站、公厕建设;
2.2 招标编号:汝财招标采购-G-2015-
2.3 建筑面积:该项目建筑面积共312.47平方米;
2.4工期要求:8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4 投标人 2012年1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3.5报名结束后招标公司统一到汝州市检察院查询行贿受贿证明(如有不良记录,将取消该单位的投标资格);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4.1 请投标人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至12 月18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大厅报名(201室)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需携带持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证书原件,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应按顺序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如有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企业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资格证明文件。
另:递交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记录申请资料一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4.3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在投标过程中不得更换,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4.4投标企业提交的报名资料内所含的全部人员均需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书及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网上下载无效)。
4.5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单位,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1月12日上午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汝州市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汝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汝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话/传真:0375—6096610
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B区1208室(经三路纬五路交叉口)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话/传真:0371—65996697
建设监管单位:汝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