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水电站水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一、 项目概况
建设工程概况:子耳河河口水电站位于四川省甘孜州九龙县境内,是子耳河规划“一库三级”开发方案中的最后一个梯级。电站采用引水式开发,闸址位于子耳乡老乡政府上游约1km处,厂址位于子耳河河口左岸河坪子台地,长约6068m的有压引水隧洞位于子耳河左岸,闸、厂址相距约7.3km。电站装机2台,总装机容量36MW,多年平均发电量1.788亿kW·h,具有日调节能力,综合经济指标较为优越。
子耳河是雅砻江左岸一级支流,干流全长48.7km,平均比降40.2‰,全流域面积约618km2。沿雅砻江左岸有九龙河口~锦屏一级电站的公路通过子耳河河口,从河口起沿子耳河左岸有简易公路通至电站闸址。电站厂房距九龙县县城约116km,到成都市距离大约为610km,对外交通方便。
由于受6.24洪灾影响,河口电站大坝基本情况良好,但其他位置损毁较多,个别地方破坏较为严重。河口电站修复工程施工预计总工期为4个月,2016年1月动工,2016年5月完工。
招标项目概况:河口电站修复工程是为了修复6.24洪灾损毁的项目,确保河口电站恢复正常运行。
现 河口电站水毁修复项目 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项目建设的需要,招标人 四川九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决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人。
二、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一下内容:
(1)溢洪道底板及侧墙补强加固;
(2)水库左右岸挡土墙补强加固;
(3)护坦及边墙补强加固;
(4)大坝施工缝灌浆处理;
(5)营地围墙、排水沟、挡土墙恢复;
(6)营地消防水池恢复;
(7)营地大门恢复;
(8)上坝公路挡墙修复及边坡防护;
(9)营地柴油机房、车库、养殖园及排水沟恢复。
2. 河口厂房水毁修复:
(1)开关站边坡修整、挡土墙加固、坡面防护;
(2)公路及绿化完善;
(3)排水系统完善;
(4)围墙完善;
(5)厂房建筑物、设备恢复;
(6)升压站新建排水沟。
三、 资金来源
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四、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 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二) 资质等级:
具备水利水电或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 施工业绩:近三年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类似的施工业绩(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所提供的业绩不予采纳);
(四) 财务状况:近三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1年~2014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五) 施工设备: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若中标,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六) 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一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持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B证;应有10年以上施工经历,近五年内负责过类似于本工程的施工(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担任过3年以上的项目经理。
(七) 主要人员: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并至少有1个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八) 其它:
1.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应递交其当地检察机关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文件;
3. 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五、 投标限制
(一) 为本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二)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 在国家权威机构或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等】被曝光为失信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
(四) 被责令停业的、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五)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六)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工期要求
主要节点工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施工方进场,120日历天内完工。
七、 招标文件出售
招标文件将于2015年12月23日至12月28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3点至5点在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出售。招标文件接受面售和网售两种方式。
(一) 面售
投标人须派人持以下证件前来购买:
1. 本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 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 网售
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指定邮箱发送投标人如下购买信息:
1. 投标人名称;
2. 本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扫描件);
3. 投标人详细地址(含邮政编码);
4. 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办公室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
5. 招标文件购买款汇款回单(汇款单上需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人确认招标文件购买款到帐后向投标人指定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纸质版可在投标时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三) 标书购买费
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无论中标与否,此费用一律不退。
网售形式购买的,如需邮寄纸质文件,由投标人在收取招标文件时向快递公司支付邮寄费用。
八、 投标文件递交
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3日9点,请在此时间前送达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二楼指定地点,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2016年1月13日9点在指定地点开标。开标前应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登陆《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http://www.cpeinet.com.cn)进行用户注册(C类会员免费),将注册成功后的信息资料(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注册审核通过通知邮件或者已注册会员专区信息截图,命名为“XX单位注册成功”)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gys@wldl.com.cn),并打印后现场交给招标人。不注册的投标人将难以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注册流程操作问题咨询网站服务电话,其余问题请咨询0731-85893527。
九、 招标公告发布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五凌电力有限公司网站(http://wz.wldl.com.cn/wldlweb/)上发布。
十、 联系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九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
邮 编:410004
联系人:方世清
电 话:0731-85893171 传 真:0731-85893445
电子邮箱:wlzbcg188@163.com
工地现场联系人:傅 夜 电 话:18683483312
标书款汇款帐户信息:
户名:四川九源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51001458208051502729
开户行:成都市建行五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