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民权县拘留所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民权县拘留所改扩建工程已由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商发改投资(2012)9号批准建设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民权县拘留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民权县拘留所所内
规 模:拘留所办公楼建筑面积639.18㎡,二层砖混结构。拘留所监室建筑面积394㎡,一层砖混结构。拘留所附属用房一建筑面积144㎡,一层砖混结构。拘留所附属用房二建筑面积144㎡,一层砖混结构。以及拘留所室外工程。
合同估算价:160万元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010年4月1日年以来企业与项目经理承担过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及以上执业资格(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其他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和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以2013年4月1日以来的时间为准)、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2013年4月1日以来的时间为准),外省企业需携带进豫备案介绍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进行投标者,请于2013年4月19日至2013年4月25日(北京时间,下同),在商丘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商丘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sqjsgc.com/)下载招标文件。
4.2 施工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5.提疑
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疑意者,请于2013年5月6日17时30分之前提出质疑,逾期概不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请于商丘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5月15日9时0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施工标:投标保证金为20000 元。
请于上传投标文件前至商丘市农行八一路支行号103506050210银行缴纳,缴纳账号为502101040021874。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商丘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民权县拘留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民荷路东部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
邮 编:476800 邮 编:450000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13608644999 电 话:0371-65585905
传 真:0370-85404444 传 真:0371-65585905
电子邮件:flzj@vip.qq.com 电子邮件: hndczb@163.com
网 址:http://t.qq.com/maxgai 网 址: www.dcgczx.com
开户银行:民权县农联社营业部 开户银行: 建行经三路支行
账 号:0000 0000 8207 2344 4012 账 号: 4100 1523 0990 5250 05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