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固原市原州区2013年彭堡小城镇和幸福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固原市原州区2013年彭堡小城镇和幸福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村镇建设暨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宁建(村)发【201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固原市原州区交通和乡镇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拨及自筹,招标人为固原市原州区交通和乡镇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固原市原州区
2.2 建设内容:
(1)彭堡镇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改造建设幸福村庄示范点建设项目
①头营镇杨庄村②头营镇头营村③三营镇甘沟村④三营镇华坪梁村
2.3 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2.4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设计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以内的全部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公路路面或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近两年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检查结果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地投标企业还须提供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4月22日至2013年4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固原市六盘山路西)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取费类别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代码证书、注册建造师及建造师近两年工程建设业绩、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地企业需带进宁许可证)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3年4月26日至2013年4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固原市六盘山路西社保局斜对面)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固原市原州区交通和乡镇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固原市原州区 地 址:固原市六盘山路西(社保局斜对面)
邮 编: 756000 邮 编: 756000
联系人: 宋晓梅 联 系 人: 郭 敏
电 话: 13709542363 电 话: 0954-2869306
传 真: 传 真: 0954-2869306
2013 年 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