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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国家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业务用房园区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16年07月11日点击:

国家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业务用房园区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2016-07-1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家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业务用房园区绿化工程 已获得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  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绿化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国家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业务用房园区绿化工程

2.2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郑东新区龙子湖湖心岛,规划用地103亩,总建筑面积约12.5万平方米。建设基地面积:E7-1-01建设用地面积12469.98㎡,南临祭城路,西临湖心环路,东临公园;E7-1-02建设用地面积 24775.4㎡,西临湖心环路,东临公园;E7-1-03建设用地面积19741㎡,南临公园,北临湖心环路;E7-1-05建设用地面积11573.13㎡,南临祭城路,东临湖心环路,西临公园。

2.3  招标范围:国家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业务用房园区绿化及景观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工 期: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6 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级资质(不含试壹级)。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在投标单位注册,在有效期外的需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书)或园林绿化壹级项目经理资格(须在有效期内),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3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311日以来具有在建或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800万元及以上类似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出示中标通知书、合同(须加盖双方骑缝章))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目经理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800万元及以上已完成的类似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出示中标通知书、合同(须加盖双方骑缝章)及竣工验收报告(至少含有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验收意见、验收时间和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各单位公章),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均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

注:项目经理业绩不能同时作为企业业绩使用。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6  其他要求:

3.6.1对参与投标报名的单位,须具有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以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日期内开具的为准;

3.6.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报名单位20131月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6.4省外企业报名前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登记。(报名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外省进豫企业查询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要求:

4.1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授权书留原件。下列资料应根据“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被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

(4)拟派项目经理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劳动合同;项目经理没有担任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盖公章);

(5)企业及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及证明材料;

(6)提供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以后开具的方为有效),内容涵盖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

(7)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的社会保险证明;

(8)外地企业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外省进豫企业查询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9)“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材料应根据“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2、投标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可选择不携带证书原件,但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  “投标单位注册所在省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查询的企业信息相关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3、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2  报名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7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至河南联创工程造价咨询代理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商都路心怡路交叉口正岩铂兹中心16楼)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文件的购买地点:郑东新区商都路心怡路交叉口正岩铂兹中心16楼;

5.2 招标文件的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5.3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7.其他事项

7.1  若报名家数过多时,招标人将保留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的权力,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单位才能成为本项目的投标人。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河南联创工程造价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郑东新区商都路心怡路交叉口正岩铂兹中心16楼

联 系 人: 李女士 韩先生

电 话:  0371-88811803

2016年 0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