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骆驼河河堤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珲春市骆驼河河堤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珲春市骆驼河河堤路建设工程已由珲春市交通运输局以《关于珲春市骆驼河河堤路建设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珲春市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自筹,招标人为珲春市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珲春市。
2.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骆驼河右岸河堤路全长730米,左岸河堤路全长427米。
标段名称 |
主要施工内容 |
L01 |
右岸:路基土石方工程、路面工程、人行道工程、排水管网工程、标线工程、护坡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 左岸:堤坝土石方工程、倒虹吸涵洞及其他附属工程。 |
2.3预计工期:2016年8月15日-2016年10月31日,77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项类似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行证书》,并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市政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投标人应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并提交查询结果,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将不能通过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12日至2016年7月18日(不含公休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 在 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 报名,联系人:李晓萍 ,联系电话: 0433-7569920 。
4.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工商查档证明(证明中至少可查找出公司出资单位<或出资人>、出资金额<或出资比例>等相关信息)、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书原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证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一套报名登记。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12日至2016年7月18日(不含公休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 持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出具的报名表及上述4.2款所有材料复印件一套到吉林省华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和光路16号一楼招标部)联系人:孙静,联系电话: 0431-85368866 。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招标图纸每套售价为3000元,售后不退。通用范本(《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由投标人自行购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3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珲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珲春市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华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珲春市站前街999号 地 址: 吉林省长春市和光路16号
邮政编码: 133000 邮政编码: 130021
联 系 人: 玄盛杰 联 系 人: 孙静
电 话: 0433-7810011 电 话: 0431-85368866
传 真: 0433-7810011 传 真: 0431-853688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