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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二九〇农场场部道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时间:2016年07月18日点击:

二九〇农场场部道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6-07-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二九〇农场场部道路建设工程,已由农计发【2016】5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二九〇农场,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二九〇农场场部道路建设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二九〇农场

2.3建设规模:第一标段:改造公园路东一、公园路东二、公园路北一、公园路东三、公仆路延伸一、公仆路延伸二、公仆路延伸三、花楸路延伸一、花楸路延伸二等;

第二标段:改造公园南二路、白桦路北延伸、公仆路延伸东一、公仆路延伸东二、公仆路延伸东三、公仆路延伸东四、希蓝街、富都北一街、公园南一街、火麒麟路等;

第三标段:改造高丽河一路、高丽河三路、北江街东延伸、加工厂路、小学西二路、福地铭苑路、乳业路、高丽河一街、南江街东延伸等;

第四标段:改造大华树街延伸一、大华树街延伸二、大华树街延伸三、大华树南街延伸等;

2.4建设投资:第一标段:约250万元

第二标段:约267万元

第三标段:约268万元

第四标段:约263万元

2.5计划工期:2016年8月12日开工,2016年9月30日竣工,49个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注:本项目不可以兼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一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www.hljztb.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再于2016年7月18日至2016年7月22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在哈尔滨市长江路尚东辉煌城3号楼5门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黑龙江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98-2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www.hljztb.com)上发布。

7.其他:

7.1潜在投标人在进行投标登记前,须进行"黑龙江招投标网"电子信息录入,其中拟投项目班子人员信息(注册建造师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及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投标人在开标前需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上报名登记,且报名登记的项目班子人员必须和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班子人员一致,否则中标无效。投标人应对招投标过程中需提供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等予以保证,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7.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后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二九〇农场

联 系 人:秦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中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8946022233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