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立体综合交通枢纽交通中心项目基坑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包头市立体综合交通枢纽交通中心项目基坑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包头市立体综合交通枢纽交通中心项目已由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包发改审批字[2016]1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包头市立体综合交通枢纽交通中心项目管理办公室、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立体综合交通枢纽项目部,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包头市立体综合交通枢纽交通中心项目管理办公室、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立体综合交通枢纽项目部,招标代理为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基坑监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
围护结构斜侧;围护结构顶部隆沉与位移;坑内外水位观测;坑外地表沉降;周边3倍开挖深度范围的高架设施、管线设施等的监测;支撑轴力监测;立柱隆沉监测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监测项目工作量清单)
包头市立体综合交通枢纽交通中心项目基坑监测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内容如下: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主要工程内容 |
服务期限 |
计划投资/万元 |
ZQ2016-3121 |
包头市立体综合交通枢纽交通中心项目基坑监测项目 |
围护结构斜侧;围护结构顶部隆沉与位移;坑内外水位观测;坑外地表沉降;周边3倍开挖深度范围的高架设施、管线设施等的监测;支撑轴力监测;立柱隆沉监测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监测项目工作量清单) |
按照实际工期计划安排。(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
6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要求: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同时具备岩土工程专业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无不良记录;
③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机构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附表中的计量认证范围应满足本项目的监测需求);
④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无负责的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报名要求
4.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2报名时间:2016年7月25日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4.3报名地点: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三楼;
4.4报名时所需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③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④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⑤资质证书副本;
⑥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机构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附表中的计量认证范围应满足本项目的监测需求);
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网址、邮箱、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2获取地点:包头市东河区巴彦塔拉西大街铁西立交桥北侧;
5.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套,售后不退。
6.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1.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屏、2.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3.中国采购与招标网、4.内蒙古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包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
地 址: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33号
电 话:0472-5232596
招标人:包头市立体综合交通枢纽交通中心项目管理办公室、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立体综合交通枢纽项目部
地址:包头市东河区机场路西部天然气四层
联系人:代力伟
电话:1512482995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包头市东河区巴彦塔拉西大街铁西立交桥北侧
联 系 人:孙丽丽、杨武强、牛富明
电 话:13384864560
电子邮箱:lnzqzbbt@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