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水县崇德镇光星村环境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明水县崇德镇光星村环境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明水县崇德镇光星村环境整治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业主为明水县崇德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国投,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明水县崇德镇光星村环境整治工程
2.2建设规模:
⑴太阳能路灯30盏,灯杆6米,40WLED;
⑵梯形板式排水槽2240m;
⑶道路加宽铺筑承重彩砖2300㎡
2.3建设地点:明水县崇德镇光星村
2.4计划投资:110万元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08月2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10月15日
2.6招标范围:工程预算书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投标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7月27日至2016年08月02日,每日8时—11时30分、14时—17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所有人员的岗位证书;三类人员(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是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报名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投标资格备案表》;以上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到明水县崇德镇人民政府备案后,到齐齐哈尔市建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齐齐哈尔市拜泉县拜泉镇建设街164号)报名。
4.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造价员1人。
4.3投标申请人可于2016年07月27日至2016年08月02日到齐齐哈尔市建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齐齐哈尔市拜泉县拜泉镇建设街164号)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明水县崇德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李明月
电 话:15246529777
招标代理机构:齐齐哈尔市建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刘淑范
电 话:15174521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