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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龙湾屯镇丁甲庄村环境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16年08月05日点击:

龙湾屯镇丁甲庄村环境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2016-08-05

 

  • 招标编号:

  • 招标编码:CBL_20160805_25912346

  •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其它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 所属地区:北京

  • 招标代理:北京博睿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人:北京市顺义区龙湾屯镇人民政府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湾屯镇丁甲庄村环境整治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北京市顺义区龙湾屯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龙湾屯镇丁甲庄村。

2.2建设规模: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2.3招标范围: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外埠企业进京须提供《进京备案证书》,应具备类似工程经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本);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3.5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130731日至20160801日)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投标人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1、报名期间投标人提供拟派于本工程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有效期内的安全B本原件以备核验(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拟派人员一致,否则会构成以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

2、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工程前期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企业法人。

3、投标人必须对招标的全部工程投标,如只对本工程中的部分工程投标,将不予接受。

4.报名条件及时间:

本工程招标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和其它方式的报名。对报名的投标人进行必要合格条件审查,只有在有效报名期内报名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必要合格条件审查,购买本工程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须在公告有效期内【20160805日一20160809日,办公时间每日上午0900分~1 100分;下午1400分~1600分,(北京时间)】持单位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拟派项目经理证件、针对本公告第33.5条关于经营状态的声明(需全部打印在A4纸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核验)等资料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二套,证件清晰可辨、信息一致、齐全有效,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到北京市顺义区幸福西区2-2室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在公告有效期内按时报名的投标人,请在接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后,在北京市顺义区幸福西区2-2室,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公章,所持资料一式二套)购买招标文件,办公时间每日上午0900分~1100分;下午14 00—1600分。

特别声明,本项目报名单位超过7家(不含7家)时,将采取资格预审方式择优选择合格投标人,合格投标人数量不超过 7 家。

招标文件按成本价出售,售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声明: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未经招标人授权的任何转载,招标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顺义区龙湾屯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龙湾屯镇府前街1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博睿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幸福西区2-2

电话:61409028

联系人:王楠

北京市顺义区龙湾屯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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