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北方蒙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公寓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北方蒙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公寓楼工程施工,项目业主为 内蒙古北方蒙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工程建设地点:内蒙古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北方蒙西发电公司厂区内
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6月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3727.56 m2,建筑层数:四层,结构类型:砖混结构
(2)招标范围:
蒙西发电公司新建公寓楼建筑主体工程
注:上述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4)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企业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6)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通过质量体系认证。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近三年在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中无履约劣迹。
除以上要求外,投标单位应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4月25日至2013年5月2日下午5时,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报名后经内蒙古桓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资格原件核验和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资格复核合格后,在内蒙古桓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18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50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以快递方式寄送。
5.投标人资格原件的核验
5.1 潜在投标人需在2013年5月2日下午5时之前提供以下内容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进行资格核验,原件核验后退还。如资料不全拒绝接受。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为该项目负责人)(经办人需出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5)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企业税务登记证;
(7)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8)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9)质量体系认证;
(10)内蒙古自治区外来施工企业近两年内诚信状况的证明及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格式见: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网——通知公告——关于进一步加强内蒙古自治区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
5.2 资格原件核验地点:内蒙古桓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投标人资格复核
6.1 资格复核时间为2013年5月3日上午9:00-11:00,逾期不再接受。复核时潜在投标人需提供以上内容(1)—(10)项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原件复核后退还。
6.2 资格复核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资格复核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路104号(新城区人民法院对面)
联 系 人:贺海兵
联系电话:0471-2207829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执行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内蒙古北方蒙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杨晋海
联系电话: 15204731699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桓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五塔寺东街5号主楼三楼318室
联 系 人:董艳茹
联系电话:0471-3339921
传 真:0471-3339926
二0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