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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西集镇中心幼儿园(大灰店分园)装修及局部改造工程(大灰店分园建房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17年07月19日点击:

西集镇中心幼儿园(大灰店分园)装修及局部改造工程(大灰店分园建房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07-19

 西集镇中心幼儿园(大灰店分园)装修及局部改造工程(大灰店分园建房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通州区西集镇中心幼儿园委托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投标。
一、招标人:北京市通州区西集镇西集中心幼儿园
联系人: 高老师
联系电话:010-61576305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西集村临4号
二、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6号楼三层
电话:15510668809
传真:010-87235013
三、项目名称:西集镇中心幼儿园(大灰店分园)装修及局部改造工程(大灰店分园建房工程)
项目编号: GXTC-1778063
资金情况:财政拨款,预算金额共计:192.478404万元
用途: 教学设施升级改造
采购数量:本项目涉及到的工程包括:
西集镇中心幼儿园(大灰店分园)装修及局部改造工程(大灰店分园建房工程)
(详见工程量清单)。
质量标准:合格
采购范围:该工程改造主要包括幼儿园主楼教室、睡眠室及卫生间墙面、地面、吊顶、部分门拆除及更换,教学楼屋顶防水改造等工程。
四、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要求加强政采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文件相关规定,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投标人须为国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信誉、较好业绩的企事业单位,并应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4)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应在北京建立企业管理档案,且已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
(4)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7月18日至2017年7月25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教育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云景北里48号楼)会议
招标文件售价:RMB500元/本,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5510668809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8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教育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云景北里48号楼)会议室(具体房间以门口张贴的标示为准) 
七、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5510668809
八、招标公告期限:2017年7月18日至2017年7月25日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财政网和通州区财政网上发布,未经招标人授权的任何转载,招标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报名时须持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报名。(所提供盖章资料复印件需装于档案袋内,注明单位,项目名称。)
 1) 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 建造师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 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
  6)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
  7) 企业近三个月(2017年4、5、6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和税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8)检察院开具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9) 被授权人(报名人)近三个月(2017年4、5、6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10) 报名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2017年7月17日后)复印件加盖公章;
12)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3)如外地企业参与投标需提交有效的《北京市建筑企业档案管理手册》;
1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14年7月2日-2017年7月1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人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十一、 其他事项:在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时,里面标注的联系人、电话、传真及邮箱为项目执行期间贵单位主要执行人的相关信息,招标代理机构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发出的任何文件、澄清、通知仅以“购买文件登记表”上信息为准。请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随时保持通讯方式的畅通以及按时查看邮箱。若相关潜在投标人由于自身原因擅自更改信息而导致未及时收到相关通知,后果自行承担。
注: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本招标公告内容要求提供所需资料,经检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予接受报名。
附: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新技术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实施细则》(京财采购〔2015〕43号)、第二十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八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详见招标文件。

 

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