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阳制药有限公司国家级科技研发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瑞阳制药有限公司国家级科技研发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瑞阳制药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沂源县城瑞阳路1号
联系方式:陈文富 0533-3226931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二路131号
联系方式:孔经理 0531-87063538 13370533235
三、项目名称:瑞阳制药有限公司国家级科技研发中心项目
项目编号sc7.7/4.8.5-hw-2017008010
四、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分十个合同包,可兼投兼中,详见下表。
分包 |
名称 |
数量(套/台) |
标书费 |
1 |
1套 |
200元 |
|
2 |
机电安装-室外部分 |
1套 |
200元 |
3 |
1套 |
200元 |
|
4 |
消防系统- 1-8层 |
1套 |
200元 |
5 |
消防系统- 9-17层 |
1套 |
200元 |
6 |
多联机空调系统 |
1套 |
200元 |
7 |
通排风系统 |
1套 |
200元 |
8 |
水泵、稳压机组等 |
23台 |
200元 |
9 |
配电柜 |
260台 |
200元 |
10 |
太阳能系统 |
2套 |
200元 |
付款条件:
(一)、安装类(分包1至分包5):
1.合同生效,招标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作为投标方进场施工费。
2.进度款按照施工进度支付,每月25日前投标方需提供当月的施工进度,在投标方完成所有施工项目并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招标方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每支付一笔付款,投标方应在收款后10天内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工程竣工后,投标方提报工程决算并经审计定案,且招标方收到投标方开具的全额发票后,招标方付至审计定案值的90%。
4.剩余10%作为质保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且无质量问题后付清。
(二)、设备类(分包6至分包10):
1.合同生效,招标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设备预付款。
2.设备到场验收合格后,且招标方收到投标方开具的全额发票后招标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
3. 投标方完成所有安装调试后,招标方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0%。
4.剩余10%作为质保金在验收合格后18个月至24个月且无质量问题后付清,详见技术规格要求。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或供应招标范围内设备能力,在同类生产线具有良好业绩的国内企业单位和在中国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2.分包1和分包2:投标人必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4年以上同类工程安装施工经验;分包3、分包4和分包5:投标人必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具有4年以上同类工程安装施工经验;分包6至分包10:具有相关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检验报告、生产厂家授权书(代理商提供),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近期类似项目业绩,具有三年以上同类产品设备安装和调试经验; 包6:投标人注册资金要求500万元以上。
3.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函。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7.在近三年的招标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7月19日至2017年7月25日8:30-11:30 ,13:30-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二路131号二楼招标部。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设备分包一览表;
方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证明函(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一套);
如不能现场购买,请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证明函等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wanlinzhu679@163.com,同时注明拟投标分包、联系人及电话。初审合格后发放招标文件,标书费开标现场收取。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8月10日上午9:00
八、开标地点:瑞阳制药有限公司办公楼7楼会议室(山东沂源县城瑞阳路1号)
九、本项目联系人:孔经理
联系电话:0531-87063538 13370533235
电子邮箱:wanlinzhu679@163.com
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9日
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