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采煤沉陷棚户区改造工程金鼎国际小区外配套道路工程金鼎南路监理招标公告
鸡西市采煤沉陷棚户区改造工程金鼎国际小区外配套道路工程金鼎南路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鸡西市采煤沉陷棚户区改造工程金鼎国际小区外配套道路工程金鼎南路监理招标,已由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鸡发改投资【2015】2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办公室,资金来源中央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鸡西市采煤沉陷棚户区改造工程金鼎国际小区外配套道路工程金鼎南路
监理招标
2.2建设地点:鸡西市鸡冠区金鼎国际项目南侧
2.3建设规模:新建道路全长734.519米,车行道宽12米,双向四车道,两侧人行道宽各4米;配套建设排水、路灯、绿化。
2.4建设总投资:734.45万元
2.5监理周期:2017年8月20日开工,2017年10月19日竣工,共计60个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8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省级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职称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证书及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 没有被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投标期内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或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
3.6 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2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www.hljztb.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同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受托人必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携带以下材料到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报名大厅(鸡西市鸡冠新区康新路)现场确认报名结果: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拟派该项目的项目总监(建筑相关专业)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
(4)资质证书副本;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四证合一单位不提供);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省级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职称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证书及职称;
(8)《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外省投标人提供);
(9)网上报名成功截图(含项目机构人员名单)
到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报名大厅进行现场确认、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证件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并且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报名将不予受理。投标人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www.hljztb.com)和鸡西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8.其他:
8.1投标人网上监管系统登记人员与投标文件纸质材料中所报名的人员信息不一致的其报名将被否决。
8.2投标报名时投标单位仅留下影印件给受理报名人员,开标资格审查时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原件,无法提供原件的将被否决。
8.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后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近三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鸡西市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467-2373631 电话:0451-51963071
2017年7月24日
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