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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2017-2019年度北京机场区域室分专业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7年08月07日点击: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2017-2019年度北京机场区域室分专业施工项目(TC170A56S,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2017-2019年度北京机场区域室分及与室分同步建设的驻地网专业施工服务,包括机房改造、WLAN、2G、3G、4G、5G等信源及室内分布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搬迁、拆除及撤移改、大修、共站址协调等;

预估规模:1500万元人民币(含税);

预算总规模(含税)

参与打折部分预估规模(含税)

不参与打折部分预估规模

规费、税金、乙供材料费、安全生产费(含税)

1500万元

1080万元

420万元

签订的合同框架金额=参与打折部分预估规模×折扣系数+不参与打折部分预估规模

服务期:合同生效起至20191231日;

实施地域:北京机场区域工程项目现场

计划工期:本项目内扩容类的工程需在开工后的6个月内完成开通,新建类工程在开工内12个月内完成开通。

其中T2航站楼D频段小站和PICO,APM运行维修中心及APM隧道区需在2018年春节前开通以保证2018年春运客流高峰网络平稳。

T2改扩建按照机场市场开发部提出的改建建设时间计算开工时间,完工时间随机场改造完成时间完成;天线拉远建设按照铁塔公司具备开工条件的时间开始计算,完工时间和铁塔立杆时间同步完成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技术标准要求详见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生效起至20191231日或所有采购订单金额累计到框架合同金额上限,二者以先到者为准。

1.2 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3 本项目划分为1 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中标份额100%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折扣100%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标段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标1

包1

室内分布工程施工

1.00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应不少于 /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2.2.1 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2.2.2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2.3 投标人须具备20147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微蜂窝基站或室内及小区分布及配套项目(配套项目指交流盘、空调、综合架的安装)的工程施工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1、提供合同复印件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和签字盖章页;需提供发票复印件及发票验证网站截屏或审计定案的结算单复印件;只计算单项合同或采购订单,不计算框架类合同;2、合同原件备查,投标人应提供业绩所涉及的合同主体单位2名联系人及电话,至少1名联系人为部门经理)。

2.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2.4.1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发证机关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住建厅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均可)

2.4.2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发证机关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住建厅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均可)

2.4.3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发证机关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住建厅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均可)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2014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3个(含)以上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复印件上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施工合同中并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可以近一步提供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作为项目负责人施工业绩证明),同时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

项目团队人员要求:应配备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最低人员数量(项目负责人须附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的社保证明,项目团队人员须附劳动合同)。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组成员在与招标人签订的采购订单执行期间,只能承担本项目的工作,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再承担任何其他项目的工作(提供人员承诺书)。

项目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工程督导

库房管理员

专职安全管理员

专职消防安全责任人

资料员

派驻甲方工作人员(常驻)

现场施工人员

1

1

4

1

1

1

1

1

按需配置保障甲方进度及质量要求

2.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近两年无连续亏损,净资产为正值,资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提供近2年(2015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负债平衡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2.6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1)投标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近3年内与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发生过因投标人原因引起的合同纠纷、仲裁、诉讼和弄虚作假的;以往合作过程中出现过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严重错误(重大质量事故、不按规定签署合同或合同终止、一年内出现2次(含)以上质量问题);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存在违法、违规记录,造假记录等。(2)提供《信誉声明承诺书》(按中国移动北京公司提供的模板),并盖公司章。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 其他要求:

2.9.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的供应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取得相关经营范围许可,须提供工商局网站截图资料)。

2.9.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文件或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承诺在合同执行中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与应答时承诺税率一致,税率11%。

2.9.3投标人应提供核发税务机构开具的涉税证明。或应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的税票(银行扣税回单)复印件、《纳税申报表》(按照投标项目应税性质,提供相应税种)、银行流水单,单据均需加盖应答人公司公章或财务章,3者必须同时提供。(如果为零申报的情况,仍需提供《纳税申报表》,无需提供银行回单及流水单。其中企业所得税按季度预缴的企业,提供上一季度的预缴申报表)。

2.9.4投标人注册地不在北京的,须提供驻北京办事机构的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或如若中标将成立驻北京办事机构的承诺书(如无驻北京办事机构的)。中标人须在合同签署时提供以下驻北京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或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其中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产权人为投标人,为非民宅。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予签署合同。

2.9.5投标人提供以下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1)投标人在结算时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的承诺函;

(3)提供施工人员无犯罪记录,在施工过程中不偷工减料、不置换甲供材料、不提供不合格的乙供材料承诺函;

(4)提供施工安全、质量承诺函;

(5)提供报价不低于成本价承诺函

(6)提供中标项目不分包不转包承诺函

(7)承诺在施工合同签订后20日内办理完毕北京机场区域7张(含7张)以上隔离区人员证件及长期办理一次进入隔离区人员证件的承诺函

2.9.6投标人必须具备北京机场区域7张(含7张)以上隔离区人员证件及长期办理一次进入隔离区证件人员的能力,或承诺在施工合同签订后20日内办理完毕北京机场区域7张(含7张)以上隔离区人员证件及长期办理一次进入隔离区人员证件(提供承诺函)。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08072200分至20178141130

4.1.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进行项目报名(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注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4.1.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元(¥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注意: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经招标人审核报名通过的投标人,请务必在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4.1.4 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4.1.5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0828 09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一层开标大厅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上。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注意:当电子投标文件出现投标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或应答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投标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3张不同操作步骤(包含上传、加密、提交操作)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电子版),并经招标人确认,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纸质投标或应答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失效。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6.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6.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5.1要求地点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6.2 当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正常时,开标、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6.3 当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包括价格、技术、商务等)时,开标、评标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当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只有开标价格异常时,开标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投标文件的报价为准,后续评标时该供应商以电子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文件为准。

1: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3:投标人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状态。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txzb.miit.gov.cn)、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7

邮编:100007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邮编100081

  人:张涌岩、金月含

电话:010-62108117\8016

传真:010-62112825

电子邮件:shifencntc@126.com

网址https://www.cntcitc.com.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号:0200 0496 1920 0362 296

9.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txzb.miit.gov.cn)、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10附加项

附件1:保密承诺书


附件1

保密承诺书

致: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根据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的《投标邀请书》或《招标公告》,我愿意参加此次招标项目,并作出如下承诺:

一、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技术要求,以及此次招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材料(包括文字及非文字资料)等负责保密;

二、保证不将本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标准及招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材料(包括文字及非文字资料)等复印、泄漏、外传或发生任何泄漏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和本项目其他相关单位的机密信息;

三、本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标准及招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材料(包括文字及非文字资料)等内容知识产权均属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所有,保证不发生任何侵犯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的行为;

四、本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标准及招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材料(包括文字及非文字资料)等内容将在本项目相关人员有限范围内传阅,保证不将上述任何相关内容透漏给本公司内非本项目相关人员;

五、保证不将上述任何相关内容泄露给第三方或用于除本次招标外其它用途,在开标现场不得使用手机,或其他摄像、录像及录音设备进行录音或拍照录像等,一经发现应及时删除。经现场工作人员劝说不听,应记于开标记录中

六、以上如有违反,我公司将承担所有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名称:(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