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带岭林业科学研究所采购植物光合作用于生态环境相互关系监测分析系统项目询价公告
黑龙江省带岭林业科学研究所采购植物光合作用于生态环境相互关系监测分析系统项目询价公告
采购编号:YCC[2017]0230
1. 采购条件
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黑龙江省带岭林业科学研究所的委托,现对植物光合作用于生态环境相互关系监测分析系统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采购人:黑龙江省带岭林业科学研究所。项目名称:植物光合作用于生态环境相互关系监测分析系统采购项目。计划金额:199,000.00元 采购内容:详见询价通知书。质量要求:按参数要求合格。计划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并具备验收条件。验收方式: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全额付款。售后需求:按国家标准。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带岭林业科学研究所(伊春市带岭区迎宾路8号)。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基本条件:
法律规定 |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证明的材料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企业: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个体工商户: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财务审计报告上一年度或银行(基本开户行或人民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交“投标单位情况表”和相关佐证材料(一旦发现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理)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 |
法人:税务登记证和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供应商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一旦发现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理) |
4.报名及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8月8日至8月11日17:00前,凭用户名及密码登陆伊春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xwzs!home.action)点击【网站导航】选择伊春市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后在该项目采购公告处即可下载采购文件等材料。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2017年8月17日上午8:00—9:00;递交地点为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伊春区林都大街10号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6. 询价时间、地点
询价时间:2017年8月17日上午9时00分。
询价地点: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询价一室。
7. 项目咨询
采 购 人:黑龙江省带岭林业科学研究所
地 址:伊春市带岭区迎宾路8号
联 系 人:马玉龙
联系电话:13766749299
代理机构: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黄圣
电话及传真:0458-3870309
附:植物光合作用于生态环境相互关系监测分析系统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
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