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合安铁路HAZQ-4标项目水泥、预埋件集中采购谈判邀请书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合安铁路HAZQ-4标项目水泥、预埋件
集中采购谈判邀请书
(招标编号: ZTHKGWS-WZ2017-51)
根据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采领导小组对《关于合安项目联采物资二次招标流标后相关物资采购方式的请示》(中铁京合安物〔2017〕41号)的批复意见,对本项目所使用的物资现进行线下竞争性谈判。
1. 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2.5.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标段为新建合肥至安庆铁路站前工程施工总价承包HAZQ-4标段,项目位于安徽省安庆市桐城市境内,线路起讫里程:DK95+717.01~DK135+275.49(龙眠特大桥安庆台)(不含跨S228省道特大桥(DK109+781.84~DK116+304.91)段站前工程,但包含跨S228省道特大桥段简支梁梁部工程及其桥面系工程、轨道工程等)站前工程、标段内箱梁预制及架设、标段内无砟轨道工程,线路长度39.558公里。
主要工程包括:路基6902.35m;桥梁全长32546.49延长米/6座(不含跨S228省道特大桥站前工程),简支箱梁制架992孔,连续梁2联;涵洞24座/602.95横延米;站场1座(桐城东);无砟道床75.541铺轨公里;本标段正线范围内迁改等。
2.2招标内容:水泥、预埋件,详细清单、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及包件划分见附表1。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谈判申请人资格要
3.1.1通用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供应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须具有2014-2015年或2015-2016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且具有近三年(2014、2015、2016年)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2份。
4.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2014至2016年至少有3份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5.履约信用要求: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招标人所在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或“在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价为黄、黑的供应商”。同时,要求提供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3.1.2专用资格要求:
水泥:1.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具备拥有新型干法旋窑3000T/D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及证明文件,并已获得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不接受同时拥有立窑和旋窑生产线生产厂的产品,不接受粉磨站的投标与供应;生产厂须具备低碱水泥生产能力,碱含量不得超过0.6%。
2.财务能力要求:水泥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3.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须符合铁路客专高性能混凝土原材料最新标准。
4.其他要求:①代理商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且生产厂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②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厂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③投标人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中转能力(如需二次倒运,须具备固定库容量5000吨以上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
预埋件:1.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年生产能力达到2000吨及以上,且具有满足相应的产量要求的生产线。
2.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
3.其他要求:①不接受代理商投标。②出具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等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3.2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申请人必须提供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 申请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
4.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本次谈判文件采用电子版发售。
凡接受邀请参与谈判者,2017年8月9日08时25分起至2017年8月15日17时25分前(节假日除外),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本次竞争性谈判并将谈判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采购人指定帐户。请于 2017 年 8月15日17时25分前,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将投标保证金转入到采购人指定帐户。申请人将投标申请表(附表2)、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标书款、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单扫描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竞争性谈判组织单位邮箱 zthkgwmzb@163.com ,并在汇款单上注明合安项目、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竞争性谈判组织单位收到信息核实后,潜在申请人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获取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标书的费用不提供发票。
标书费、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北京苏州桥支行营业部
账号: 1105 0193 3600 0000 0173
联系人及电话: 钟志强 15265666018
5.投标保证金
递交申请文件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具体数额见1),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2日前汇入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账户,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包件号,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申请人名称须完全一致,以便财务及时查账。汇入投标保证金后,请及时将保证金汇款单扫描件发送至zthkgwmzb@163.com,并与保证金联系人电话确认。如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备注导致投标保证金被退回,后果自负。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申请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不计息退还申请人。
银行信息:
账 户 名 称: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北京苏州桥支行
账 号:1105 0193 3600 0000 0173
联系人:钟志强
电话: 010-61828737 15010866071
6.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申请文件递交的时间:
申请文件递交时间为 2017 年 8月17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8月 17日10时 00分(即为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合安铁路HAZQ-4标项目经理部四楼会议室(安徽省安庆市桐城市龙腾街道高桥镇新桥农庄)。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8.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合安铁路HAZQ-4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及电话:胡平 18610311396 罗德强 18681253671
邮 箱: 125560529@qq.com 452087285@qq.com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管理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李林 18515060465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管理中心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