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交通集团组建咨询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C-172292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交通集团组建咨询,招标人为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咨询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交通集团组建咨询;
2.2项目地点:哈尔滨市;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组建完成;
2.4招标范围:黑龙江省交通集团组建咨询,包括战略规划、集团组建方案设计、集团管控模式、集团组织架构设计、后期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1.2投标人注册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提供咨询服务要求。
3.1.3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交通集团投资类、集团类央企或者省级国资委直管企业集团组建管理咨询业绩,业绩必须为近三年(2014年至今)完成的项目。(提供合同)
3.1.4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016年)每年签订的管理咨询类合同总额须大于等于2000万元。(提供相关材料)
3.1.5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必须是企业在职人员,并具有省级交通集团投资类、集团类央企或者省级国资委直管企业集团组建管理咨询服务经验。(提供社保证明及咨询合同,如合同中未体现人员,需提供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材料)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0日至2017年8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省招标公司305室(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4.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职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查询结果为准)(加盖公章);
(9)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0)投标人资格要求3.1.4款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黑龙江省招标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二楼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
6.1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以判决时间为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2投标登记时招标代理机构将查询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查询结果为准,下同),如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将不予登记。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将查询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
6.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
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木介街24号
联系人:张静巍
联系电话:0451-53651965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邮编:150090
联系人:汪晶 周岩青
联系电话:0451-82325335
电子邮箱:hljzb2305@126.com
开户名称:黑龙江省招标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联 行 号:308261032030
帐 号:451902390110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