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生物发电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财务、人资专项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GNSW-2017-CG01)
国能生物发电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财务、人资专项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的评审工作已结束。现将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分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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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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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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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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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候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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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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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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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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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可研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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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地津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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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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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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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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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安发电公司税务专项代理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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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尼泰河北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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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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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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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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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培训规范开发及培训项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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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博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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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8月11-13日。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应答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采购活动中有疑问,有权依法进行质疑和投诉。应答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质疑、投诉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应当提交质疑、投诉书
包括下列内容:
①投诉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被投诉人的名称;
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法定质疑、投诉人为所投诉项目的应答人和其它利害关系人,具体包括应答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应答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为法人当事人,评审专家为个人当事人。
三、法人当事人质疑、投诉的,质疑、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个人当事人投诉的,质疑、投诉书必须由质疑、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四、质疑、投诉人认为采购活动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效投诉时间截止至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质疑、投诉,不予接收:
1、质疑、投诉人不是所投诉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质疑、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质疑、投诉书未署明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质疑、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投诉时效的;
5、已经答复,并且质疑、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六、质疑、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应答人对公示结果如有疑议,可以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提出并要求答复。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采购人将确定公示的成交候选人为中标人。
采购人联系电话: 010-63505389 63505391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10-87631387,传真:010-87631488
北京中至正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