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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小区驻地网业务选址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时间:2017年08月11日点击: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本项目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小区驻地网业务选址服务采购、项目编号: BJCG-A2-201702 ,招标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通信工程监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本次项目主要内容为北京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小区光纤入户的选址协调服务工作。

1.2招标范围:北京地区约20万户的驻地网选址相关服务

1.2.1项目规模:约20万户

1.2.2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2.3服务质量:合格

1.2.4服务要求:具备小区选址能力及资源

1.2.5实施区域:北京地区

1.2.6报价要求:

A、X<5万户 XX元/户 权重50%

B、5万户≤X<10万户 XX元/户 权重30%

C、10万户≤X XX元/户 权重20%

上述不同梯度的价格,是指当全年开工户数达到相应梯度时,该合作方的全部户数都按该梯度价格结算。

1.2.7最高限价:120元/户(含税),税率6%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注册资本应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有效的登记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官方网站查询截图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

2.2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证明材料,对于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无需再额外提供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但须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或者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承诺根据招标人要求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3公司成立年限要求:截止2017年8月,至少成立三年(含三年)。

2.4信誉要求:投标人近年(2014年1月1日至今)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6)投标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7)投标人在过去一年因合同履行出现严重违约而被招标人发布通报3次及以上的,以招标人的正式发文为准。

8)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在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后不签署合同的。

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6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招标文件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811日至2017年816,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及购买标书联系人:

王子瑜 电话:17710226773 邮箱:wangziyu@citcc.cn

岳磊 电话:13811946899

购买前请务必先电话联系购买标书联系人

4.1.3 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标书款需以电汇方式提交(不接受其它支付方式。如:现金、支票等方式),应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中转出招标文件汇款需备注项目名称关键字及费用用途。须提供电汇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电汇收款单位为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详见本章招标公告),售后不退。

4.1.4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如下材料:

(1) 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 标书款电汇底单扫描件(如为网上汇款则底单必须体现有银行电子专用章)

(3) 购买经办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4)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详见本公告2.2要求)

(5)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扫描件及word版本各一份)

(6) 标书款开票信息表(扫描件及excel版本各一份)

以上证明文件需提供盖章扫描版,并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纸质招标文件原则上不提供邮寄,如投标人有特殊原因必须要求邮寄的,请在发送的邮件中注明,在邮递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91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甲56号721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评标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4本项目接受邮寄投标文件,如邮寄投标文件的需保证招标人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同时投标人承担一切邮寄过程中的风险。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采购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诚公通信工程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址:京市丰台区南方庄甲56号721室

 编:100044

  人: 王子瑜 岳磊

 话: 17710226773 13811946899

 真: /

电子邮件:wangziyu@citcc.cn

 址: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号:11001042200056069452-000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诚公通信工程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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