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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汾阳市杏花村纵一路道排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时间:2013年05月02日点击:
                                                   2013-05-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汾阳市杏花村纵一路道排工程,已由汾发改(2013)27号文件批准立项,项目业主为汾阳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资金来源为汾阳市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该项目选址在杏花村镇307国道南侧,杏花新区地内,道路全长644.23米,红线宽度24米。项目总投资2159.15万元,工期100天。
 本次招标按一个标段进行。
 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的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法人代表委托书及法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受托人必须为拟定该项目施工的建造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施工企业规费证书、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开户许可证、拟定该项目施工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资质)及安全考核证书(以上所有证件均指原件,并附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肆份)。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5月2日至2013年5月8日,每日上午 8时至12时,下午 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西方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22日9时00分,地点为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招投标网与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汾阳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单位地址:汾阳市南二环路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134645943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方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孝义市迎宾路金晖盛世名邸小区11号楼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358-3337722 0358-7834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