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集团上网日志留存系统技术服务项目重新比选公告
2017年集团上网日志留存系统技术服务项目(比选编号:HQBXWJ20170814001)比选人为信元公众信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具有提供服务能力的潜在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和比选范围
1.1 项目概况
随着4G技术的推广,移动用户的飞速发展,用户产生的数据量也产生较大的增长;现有平台的存储设备的计算、存储能力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日志数据需要;为完成工信部查询及内部系统对日志数据的需要,中国电信集团启动了中国电信2015年移动上网日志留存系统全国平台建设工程。目前,在集团上网日志留存系统平台日常运营过程中,为实现对业务需求的快速响应,拟采购集团上网日志留存系统技术服务项目的运营支撑服务以保障该项服务的稳定、可靠、持久。
1.2 比选范围
本项目比选范围为集团上网日志留存系统运营支撑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系统小规模修改和优化调整、数据验证和问题分析、数据监控工作、数据提取和其他系统维护和技术支持等方面工作。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定最高参选限价(不含税)为471,000.00元人民币,参选报价(不含税)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含)(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1.2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选同一比选项目。
2.1.3 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提供本地运营支撑团队及办公场地。
2.1.4 参选人经营范围应包括计算机系统服务或技术开发等相关内容。
2.1.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6本次比选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参选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 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获取比选文件
3.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8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3.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分公司(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3号平安大厦10层1001室)。
3.3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潜在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携带U盘和下述文件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1) 单位介绍信原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税务信息表,须加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格式见本条下方;
(5)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如申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需要开具比选文件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证明文件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含证书首页和条章页)复印件)。
(6) 电子版文件(以U盘形式提供或发至比选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税务信息表可编辑版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PDF扫描件(如申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需要开具比选文件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
财务信息表
序号 |
类别 |
信息填报 |
信息填报示例及填写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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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潜在参选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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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与营业执照中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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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潜在参选人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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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XX街道XX号,与营业执照中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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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潜在参选人联系电话 |
XX-XX(区号-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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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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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各数字或字符间不得人为保留空格或“-”,识别号本身自带的“-”不含在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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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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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银行XX省(市)分行XX支行XX分理处等,必须与开户证明文件中银行账户全称保持一致,不得缩写或简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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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银行开户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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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与银行开户证明文件中保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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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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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各数字或字符间不得人为保留空格或“-”,账号信息中本身自带的“-”不含在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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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开票类型 |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
为比选代理机构开具的比选文件款发票类型,必须任选其一进行勾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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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上述税务信息均为必填项。 2. 由于潜在参选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潜在参选人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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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比选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叁佰元整(¥300),不含邮寄费用,售后不退。经办人应持银行卡(银行储蓄卡或信用卡)以POS机刷卡的方式现场购买比选文件。
3.5 本项目比选文件原则上不提供邮寄服务,如参选人有特殊原因要求采用邮寄方式购买比选文件的,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均由参选人自行承担。采用邮寄方式购买比选文件的,除须提供3.3条款所述证明文件外,还须同时提供如下购买证明文件:
(1) 比选文件款电汇底单;
(2) 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
采用邮寄费方式购买比选文件的,上述证明文件须先提供原件扫描件,再将纸质文件原件(比选文件款电汇底单除外)邮寄至比选代理机构,比选代理机构将于确认收到上述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的次日寄出,邮寄费用由参选人承担(邮费到付)。
4 参选文件的递交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5 日10时00分,递交到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99号西山赢府国际商务中心D座三层三号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以及未购买比选文件的潜在参选人递交的参选文件,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本次唱价将于上述参选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99号西山赢府国际商务中心D座三层三号会议室公开进行,比选人邀请所有潜在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
5. 参选人注册
5.1参选人须在购买比选文件后10日内,通过中国电信外部门户网站完成供应商注册。
5.2注册网址:https://42.99.33.26/MSS-PORTAL/account/login.do,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本次比选公告只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caigou.chinatelecom.com.cn:8001/ESCM/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比选代理机构名称: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3号平安大厦10层1001室
邮编:100032
联系人:冯雨
电话:18910730128
电子邮件:fengyu20@citcc.cn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号:401011370000009970
账户名称: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4日
比选公告附表:
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
项目名称 |
2017年集团上网日志留存系统技术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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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编号 |
HQBXWJ20170814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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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 购买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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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款 发票抬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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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邮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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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联系人 |
姓名 |
移动电话 |
电子邮件 |
项目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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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比选文件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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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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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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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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