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文物管理所司火德真君庙围墙地基加固工程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东城区文物管理所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火德真君庙围墙地基加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火德真君庙围墙地基加固工程
项目编号:2017ZCZB-11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雅楠
项目联系电话:1831105328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东城区文物管理所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东大街85号306室
联系方式:陈坚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雅楠 1831105328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14号4号楼407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火德真君庙围墙地基加固工程
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东城区文物管理所的委托,对火德真君庙围墙地基加固工程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火德真君庙围墙地基加固工程
项目编号:2017ZCZB-118
二、招标人名称:北京市东城区文物管理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东大街85号306室
联系人:陈坚
三、招标代理机构全称: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14号4号楼407室
联 系 人:张雅楠
联系电话:18311053285
传 真:67123389
四、项目内容:火德真君庙围墙地基加固工程
五、项目预算金额:财政预算资金为人民币贰佰柒拾捌万伍仟肆佰肆拾元贰角整(RMB2785440.20元),控制资金为人民币贰佰叁拾伍万贰仟柒佰柒拾柒元陆角肆分(RMB2352777.64元),超出本项目财政控制资金的报价将被拒绝。
六、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岗位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4.投标人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5.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6.投标时根据东检发【2014】46号文件要求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件原件;
7.投标人根据财库【2016】125号令提供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否则无效);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14号4号楼407室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200元/本,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8月15日起至2017年8月21日止,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7年9月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14号4号楼411室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被授权委托人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三证合一可不提供)、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投标人根据财库【2016】125号令提供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5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岗位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4.投标人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5.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6.投标时根据东检发【2014】46号文件要求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件原件; 7.投标人根据财库【2016】125号令提供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否则无效);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5.27776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15日 09:00 至 2017年08月2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14号4号楼407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被授权委托人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三证合一可不提供)、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投标人根据财库【2016】125号令提供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05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05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14号4号楼41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