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春市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已由吉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吉农发[2013]2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监理业主为长春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渠系建筑物、道路工程、衬砌渠道等工程
2.2建设地点:长春市双阳区、二道区、莲花山区、绿园区、朝阳区
2.3监理服务期:2013年6月1日至2014年11月20日
2.4投资总额:人民币47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拟派1名项目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相关专业)资质, 并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历。
3.3拟派14名专业监理工程师须注册在本单位且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3.4财务要求:近3年不亏损(2009-2011年度的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09-2011年)从事过同类或类似工程的监理工作。
3.6信誉要求:不接受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投标。
3.7外省企业须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入境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5月3日至2013年5月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 时30分至16 时, 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到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亚泰大街6789号万晟商务花园808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27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3楼3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日报》、《长春市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 地 址: 长春市万晟商务花园808室
联系人:刘兴平 联 系 人:李佰涵
电 话:0431-89865689 电 话:0431-886025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