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号卡生产支撑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南京号卡生产支撑服务项目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南京号卡生产支撑服务项目,比选编号:HQBXWJ20170817003,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渠道运营中心,比选代理机构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加参选。
1. 项目概况与比选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电子渠道运营中心承担集团电子渠道运营管理工作,包括运营流程中的涉及的号卡生产等环节支撑工作,并有着严格的时限和质量要求。需确保电渠运营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在电子渠道号卡自生产及发货方面保障订单完成及效率,保障电子渠道生产质量。
1.2 比选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采购一家供应商为南京号卡生产支撑服务项目中提供支撑服务。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1.2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申请。
2.1.4 本次比选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选情形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 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08月18日至2017年08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比选分公司(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3号平安大厦10层1001室)。
4.3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1) 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 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参选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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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选人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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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参选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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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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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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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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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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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开票类型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
注: 1. 本表为比选代理机构为参选人开具购买比选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 2. 如因参选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由参选人承担。 |
(4)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如参选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需要开具比选文件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证明文件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含证书首页和条章页)复印件)。
(5) 电子版文件(以U盘形式提供或发至比选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税务信息表可编辑版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PDF扫描件(如参选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需要开具比选文件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
4.4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经办人可通过银行汇款或持银行卡(银行储蓄卡或信用卡)以POS机刷卡的方式现场购买比选文件。
4.5 比选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代理机构。并将上述材料及电汇凭证、比选文件领取登记表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比选代理机构指定联系人邮箱。比选代理机构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3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参选人承担。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17年08月31日09时30分。
5.2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99号西山赢府国际商务中心E座三层电渠二号会议室(财务办公室对面)。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涉及。
6.2 检测相关费用:本项目不涉及。
7. 参选人注册
7.1 参选人须在购买比选文件后10日内,通过中国电信外部门户网站完成供应商注册。
7.2 注册网址:https://42.99.33.26/MSS-PORTAL/account/login.do,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caigou.chinatelecom.com.cn:8001/ESCM/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渠道运营中心 |
比选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99号西山赢府国际商务中心E座 |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3号平安大厦10层1001室 |
邮 编:100093 |
邮 编:100032 |
联 系 人:李华 |
联 系 人:郭磊 |
电 话: 010-58507878 |
电 话:18910237378 |
传 真: /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guolei@citcc.cn |
网 址: http://www.ctid.com.cn/ |
网 址:www.citcc.cn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
账 号: / |
账 号:401011370000009970 |
比选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2017年08月17日
附表:比选文件领取登记表。
比选文件领取登记表
比选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
南京号卡生产支撑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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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编号 |
HQBXWJ20170817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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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单位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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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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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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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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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人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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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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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邮寄信息(适用于邮寄比选文件的情形) |
邮寄地址: 收件人姓名: 收件人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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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购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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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 数 |
壹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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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购买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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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