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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丽泽办公接入区网络安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7年08月17日点击: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丽泽办公接入区网络安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 招标编号:TC17015J7

2. 项目名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丽泽办公接入区网络安全设备采购项目。

3. 项目简介: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长城资产”)总部办公地点为西城区月坛大厦。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业务发展速度的需要,根据公司工作安排,长城金融丽泽办公楼将作为中国长城资产新的办公场所,为集团公司总部和部分在京子公司提供办公条件。通过采购与现有软硬件系统完全兼容的网络安全设备,构建丽泽办公区的局域网接入区域,为中国长城资产新办公楼内的用户提供高效、稳定、安全的网络接入服务。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三部分 技术要求。

4.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 招标文件的发售:

2017年8月17日开始至2017年8月21日,每天8:30~11:00、13:30~16:00发售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312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携带的资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自定)

2)保密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7.投标和投标截止日期、时间:

2017年911日上午8:30(北京时间)开始接收投标,2017年9月1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投标、开标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会议室。

9开标日期:2017年9月1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10开标一览表单独封装在一个信封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投标时单独递交,以方便唱标时查找。

投标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表密封在一个单独的信封内,并标明“投标保证金及退还信息”字样,投标时单独递交。

11. 合格投标人的范围

1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运作的有能力提供招标服务内容的企业

11.2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编制本招标文件的机构和个人有任何关系,在法律上和财务上为独立、合法的专业机构,并独立于招标人(即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招标代理机构(即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1.3与招标人(即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5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11.6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8其他资格要求

11.8.1投标人应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原件(开具日期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之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三年,则出具从成立时间起的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

12. 凡对本次投标提出询问,请按下面的联系方式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312房间

  电  话:(010)62108095、62108154

  传  真:(010)62108091

  邮政编码:100081

    人:韩伟、丁敏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0200049619200362296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附件:保密承诺

致: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招标公告》,我方愿意参加此次招标项目,并作出如下承诺:
一、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技术要求,以及此次招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材料(包括文字及非文字资料)等负责保密;
二、保证不将本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标准及招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材料(包括文字及非文字资料)等泄漏、外传或发生任何泄漏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本项目其他相关单位的机密信息;
三、本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标准及招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材料(包括文字及非文字资料)等内容知识产权均属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保证不发生任何侵犯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的行为;
四、本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标准及招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材料(包括文字及非文字资料)等内容将在本项目相关人员有限范围内传阅,保证不将上述任何相关内容透漏给本公司内非本项目相关人员;
五、保证不将上述任何相关内容泄露给第三方或用于除本次招标外其它用途;

六、以上如有违反,我公司将承担所有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法定代表 (签字)
单位名称: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