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香港)洋浦成品油保税库配套码头项目#2、#3泊位增加油品装卸功能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三次)
中石化(香港)洋浦成品油保税库配套码头项目#2、#3泊位增加油品装卸功能工程总承包(EPC)已由石化股份计项函[2017]42号以《关于同意中石化(香港)洋浦成品油保税库配套码头工程西护岸加固等设计变更的复函》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石化(香港)海南石油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中石化(香港)洋浦成品油保税库配套码头项目#2、#3泊位增加油品装卸功能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1招标项目名称:中石化(香港)洋浦成品油保税库配套码头项目#2、#3泊位增加油品装卸功能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海南省儋州市洋浦经济开发区化学工业园区
2.3建设规模:#2泊位增加航煤、#3泊位柴油装卸功能设计、采购、施工
2.4 建设投资:本标段招标金额约为__1650__万元。
2.5 计划工期:90天(含设计周期,自开始工作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
主要工期节点:
开始工作日期:2017年10月15日;
交工日期:2018年1月12日;
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满足整个项目进度节点控制要求。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 #2泊位增加航煤、#3泊位柴油装卸功能设计、采购、施工。2.8 质量要求:
2.8.1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8.2 工程所有物资采购质量:符合设计图纸、有关标准规范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品质要求, 合格率100%
2.8.3 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化工石化医药专业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4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石油化工工程或油品码头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_1000万元。经核实提供虚假业绩的取消其资格。
(5)财务和经营状况要求:没有处于破产、资产冻结、财产被接管、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等状态,且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6)履约、质量及安全要求:近三年以来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无重大服务质量事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具备 机电 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技术类高级职称证书;2012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或油品码头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业绩,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不得兼职其他项目;
(2)设计负责人: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2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或油品码头工程EPC总承包项目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3)采购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2012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或油品码头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采购负责人执业业绩。
(4)施工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2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或油品码头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施工负责人执业业绩;
(5)安全负责人: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2012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或油品码头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 2017年 8月 22日至8月28日(工作日,每天 08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
(2)购买地点: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南楼511室 。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招标文件购买费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提供1.纳税人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3.地址、电话:4.开户行及账号。(如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仅需提供1和2相关信息即可)。
4.5图纸:招标人提供PDF版初步设计图纸,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自带U盘拷贝。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7.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万元整。
7.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1递交时间: 2017 年 9月15 日 08时 00 分至 09时 00 分。
6.2截止时间: 2017 年 9月15日09时 00 分。
6.3递交地点: 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南楼506开标室。
7.1开标时间: 2017 年9月 15日 09时 00 分。
7.2开标地点: 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南楼506开标室。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招 标 人:中石化(香港)海南石油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滨海路77号
邮 编:578101
联 系 人:张宏伟
电 话:0898-28812859
传 真:0898-28812808
电子邮箱:zhanghongwei@sinopechk.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上海分部
地 址: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南楼511室
邮 编:200540
联 系 人:童丹丹
电 话:021-57359506
手 机:18201788295
电子邮件:tongdandan.shsh@sinopec.com
根据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形式,招标投标活动在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上进行,投标人需登陆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否则无法参加投标。已办理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前往招标文件规定的购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购买以后登陆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未办理入库的潜在投标人,需先登陆交易系统办理入库事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ebidding.sinopec.com)上发布。
13.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2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