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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江苏省盐城市海丰农场派出所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13年05月08日点击:
                                          2013-05-08


    一、上海市海丰农场负责实施的江苏省盐城市海丰农场派出所工程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工程施工承包人。

    二、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江苏省盐城市海丰农场派出所工程
   (2)工程地点:江苏大丰海丰农场
   (3)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2395.45㎡,总投资约530万元。
   (4)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5)质量标准: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四、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合同估算金额如下:
    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招 标 范 围 合同估算金额
    1 江苏省盐城市海丰农场派出所工程 房屋建安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约530万元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2、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经理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六、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5)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6)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

    七、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请投标申请人于2013年5月8日至2013年5月1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6时到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上海市海丰农场
    联系人:戴建国 联系电话:15861955099
    联系地址:江苏大丰海丰农场
   (2)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 娟 联系电话:0515-83839668
    联系地址:大丰市金丰南大街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