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区妇幼保健院改造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广州市从化区妇幼保健院
招标代理:广东华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7年8月
从化区妇幼保健院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根据 从发改投[2016]305号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从化区妇幼保健院现对从化区妇幼保健院改造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从化区妇幼保健院改造工程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从化区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20-3791168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翁工 联系电话:1375183686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从化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7908635
招标投标监察部门:广州市从化区监察局
投诉电话:020-87922314
地址:广州市从化新城东路99号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
四、工程概算投资额:总投资约人民币2967.6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2485.13万元(最终以财政审核为准)。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最高限价:
1、标段划分:1个标段
2、招标内容:项目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
3、规模:1、综合业务大楼建筑面积为8774平方米,共8层,楼高约32米;原电大教学楼建筑面积为1974平方米,共6层,楼高约24米; 最大跨度7.9米。本项目对医院现有综合业务大楼、原电大教学楼进行翻新改造(包括给排水、电气、消防、通风、空调、弱电等工程),改造工程不涉及主体结构的改变;2、原电大教学楼改造成保健楼,新增2台电梯;3、对现有发电机房进行改造,新增1台1000Kw柴油发电机系统;4、对现有污水处理系统进行改造;5、新建集中供气系统。
4、招标最高限价:55.88万元。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7年8月28日至 2017年9月1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17年8月28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17年9月1日
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报名时间:上午:10:00-11:30 ,下午:14:00—16:00 (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从化区江埔街从化大道南海塱横街53号5栋9层(欣荣宏国际商贸城写字楼9层)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九、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
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5、投标报名费100元,由交易中心收取,招标文件费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已办理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6、投标人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中无犯罪记录的证明。[说明:①查询对象:投标单位、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②查询内容:查询对象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2年内有无行贿记录(须包含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从化区妇幼保健院,电话:,地址:从化区新城西路74-76号。
十三、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四、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 标 人:广州市从化区妇幼保健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