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城镇道路照明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洪洞县赵城镇人民政府委托,对其赵城镇道路照明改造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赵城镇道路照明改造工程
二、招标编号:ZJHLF【2017】-013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1包,只选取一个中标单位,投标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工程内容。具体投标报价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3、建设地点:洪洞县赵城镇人民政府
4、施工工期:120天
5、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资质要求: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7、预算金额:3481452.56元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受托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须为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原件;
5、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6、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原件(以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或临汾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出具的为准);
7、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提供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8、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与身份证原件;
9、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打印件。
10、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建造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须为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7年8月28日)起)。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两套(胶装成册),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9月1日
(北京时间9:00-12: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3、招标文件和图纸售价:人民币捌佰元整¥:800元(招标文件、图纸售后不退)。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9月19日9:30(北京时间)
2、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三层第2开标室。(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和《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洪洞县赵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洪洞县赵城镇城内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513656604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锦悦城2号3层F区-38-003
联系人:栗女士
电话:0357-3119333
邮编:041000
E--mail:zjhxmglyxgs@163.co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