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社旗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南阳市发改委、社旗县发改委分别核准招标方案,招标人为社旗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国家专项。招标代理机构为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内容
拟扩建的社旗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社旗县红旗路与长安路交汇处东北角,占地约26亩,建设用地面积16854.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482.79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624平方米,地上七层,框架结构。
计划工期:280 日历天。
质量目标:合格
招标内容:社旗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大楼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企业具备房屋建筑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房屋建筑二级注册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报名时间与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5月9日至 2013年5月1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浪淘沙南隔墙)报名。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备查,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两套A4纸大小并装订成册):
项目报名需提供下列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税务登记证;
6)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
7)建造师资格证书;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9)企业工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2013年5月9日至2013年5月15日之间);
10)企业注册地行政主管部门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11)外地企业需提供外省进豫和外市进宛备案证明
12)2010年来企业类似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原件为准)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3年5月16日至5月22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地点: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社旗县赊店镇大浪淘沙商务酒店南隔墙)。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此投标保证金缴至:
户名:社旗县审批类经营性服务收入专户
开户行: 社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区信用社
账号:0000 0046 5995 7873 8012
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3年6月6日上午9:30 整,
地点:郑州市政七街四号院大河商务酒店(政七街与红旗路交叉口东北角)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社旗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 赵 勇
联系电话: 15083391999
招标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政七街四号院一号楼三楼
联系人: 古女士
电 话:0371-67269825 67269328
社旗县人民法院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五月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