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紫御华府二期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紫御华府二期(2#-5#、28#、33#-35#、44#、3#和4#半地下车库)工程已由石发改发[2009]1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嘴山市千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100% ,招标人为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贺兰山南路以东,沙湖路北;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为53117.1平方米;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6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4年12月30日,计划工期为599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监理投标人须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工程紫御华府二期(2#-5#、28#、33#-35#、44#、3#和4#半地下车库)工程施工、监理可根据上述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5月10日至2013年5月16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12:00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下午 14:30 时至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武口区长庆东街28号)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信用手册、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建造师证书(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外地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证)、授权委托书、法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外省市投标人还需提供进宁备案)原件及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建设工程信息网、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嘴山市千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753000
联系人:胡月红
电话:13709563454
传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紫荆花商务中心B座
邮 编:750000
联系人:张琳 吕静
电 话:0951-5010759 15909522682
传 真:0951-5013319
电子邮件:hlgczx@126.com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银川市中心北街支行
账 号:64001171500050005591
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952-2817712
